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主任|
一、依據教研中心115年1月12日北市師輔字第1156000073號函辦理。
二、查前開教研中心函以,為強化教師心理支持系統及提升校園整體韌性,自115年2月1日起調增教師免費心理諮商服務次數,由現行每學年6至10次提高為每學年8至12次。
三、為配合前開教師諮商服務次數調整為每學年最高12次,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專任教師、代理教師、校長以及公立幼兒園園長,如於上班時間接受教研中心諮商輔
導支持服務,在不影響課務前提下,得由服務學校視需要覈實核予每人每學年上限12小時之公假,並請依規定事先完成請假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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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6-1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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