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主任|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4月2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0036545號函辦理。
二、勞動部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5條及第8條規定受理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聘僱許可申請案,為因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、經濟部、運動部等部會公告修正相關法規,及
更新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資格條件及應備文件,爰配合修正當揭應備文件。
三、檢附國教署函、勞動部函、發布令影本、修正條文及附表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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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5-0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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