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邱育淇
{{ $t('FEZ002') }} 特輔組長|
一、 比賽資格
1、臺北市立案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(含外僑學校,不含 特殊學校):符合各比賽類別及組別之參賽資格者, 均得報名參加初賽,不得越區報名。
2、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:依據「高級中等以 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」第18條規 定「依本條例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之學 生,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,得由辦理實驗教育之申請人造具參與實驗教育學生名冊,報請直轄 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發給學生身分證明者」,均得 報名參加初賽。
3、特殊學校、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海外臺灣學校:得依 照各比賽類別及組別,逕向決賽主辦單位報名參加決 賽。
二、比賽組別
1、高中職組: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高中及高級職業學校 (含完全中學高中部、進修學校),或五專一、二、 三年級,或七年一貫制大學一、二、三年級。
2、國中組:經政府立案之公、私立國中,含高中附設國 中部、完全中學國中部、補校。 3、國小組:經政府立案之公、私立國小。
三、報名日期:113年9月6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至9月16日 (星期一)下午11時59分止,並同時關閉登記報名系 統。
四、其他資訊請參閱附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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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9-0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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