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行政人員|
一、依教育部112年3月30日臺教資(六)字第1122701320號函 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為鼓勵學校推動防災教育,強化學校災害防救功能,達到防災教育向下扎根目標,落實跨部會合作之目 的,特辦理旨揭活動。
三、旨揭活動(資訊如附件)辦理方式,係以攤位展覽規劃, 活動採以互動、科技、創意、美感、人文與民俗風情等元 素融入防災教育,發展出多元化體驗活動、防災遊戲與學 習課程,宣傳防災教育,帶領師生、家長及民眾透過體驗 及課程互動學習正確的防災知識。
四、活動期程為112年4月14日至4月15日假高雄駁二藝術特區大勇區P2倉庫,兩日皆有防災闖關集章活動;4月15日辦理防 災小小職人活動,歡迎共襄盛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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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4-1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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